如皋市2023年“防灾减灾日”活动方案
今年5月12日是全国第15个“防灾减灾日”,为切实做好“防灾减灾日”各项工作,促进全社会增强防灾减灾意识,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,根据国家、江苏省以及南通市各级减灾办相关文件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活动时间
5月12日为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,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。
二、活动主题
防范灾害风险,护航高质量发展。
三、活动内容
全市防灾减灾日工作重点开展“八个一”活动:
(一)发布一个系列防灾减灾科普宣传
5月份,在“雉水应急发布”等政府公众号推出一个系列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文章。
牵头单位:如皋市应急管理局
参加单位:市减灾委成员单位(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发布)。
(二)开展一次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知识街头宣传活动
5月12日,在集贤里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街头宣传,集中宣传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、《防震减灾法》、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》、《防洪法》、《气象法》、《森林防火条例》、《道路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,发放宣传资料,接受现场咨询,制作有关展板。
牵头单位:如皋市应急管理局
参加单位:市住建局、市水务局、市气象局、市自然资源局、市卫健委、市交通局、市消防大队等部门以及各镇(区、街道)相关部门。
(三)开展一次防灾减灾应急演练
5月份,市减灾办组织开展一次地震灾害综合应急救援演练,动员机关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、公共聚集场所管理单位开展人员紧急疏散演练。各镇(区、街道)于5月份对总体预案以及自然灾害等专项预案进行一次专项修订,并根据修订情况组织一次演练。
牵头部门:如皋市应急管理局
参与部门:市减灾委成员单位(根据演练方案确定涉及部门),各镇(区、街道)人民政府(管委会、办事处)。
(四)组织一次应急救援队伍技能竞赛
组织一次全市应急救援技能竞赛活动,为各级、各类应急管理人员和救援队伍提供共同交流和学习的平台,营造“比、学、赶、帮、超”的良好氛围,稳步提升我市各类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,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灾害、事故的发生。
牵头单位:如皋市应急管理局
配合单位:如皋市总工会、中共如皋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、如皋市司法局、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江海高级技工学校。
(五)提升一批防灾减灾示范社区。
充分调动村(社区)参与创建的积极性,深入宣传发动,加强调查研究,做好统筹规划,坚持“好中选优、宁缺毋滥”原则,扎实抓好示范社区“点上的创建”和“面上的推进”,培育更多的示范社区创建者,推动全市“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”工作再上新高。以孔庙社区和迎新社区作为达标创建活动的试点培育对象,严格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新标准,推进社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,进一步发挥示范社区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。
牵头单位:如皋市应急管理局
配合单位:如皋市住建局、如皋市气象局、如皋市消防大队。
(六)组织一次培训。
组织一次全市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班,开展关于灾情核查核报和物资储备、灾情报送系统操作以及气象灾害知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,有效健全灾情管理队伍,提高灾情管理能力和水平。
牵头单位:如皋市应急管理局
配合单位:如皋市住建局、如皋市气象局。
(七)开展一次知识竞赛。
按照“贴近实际、贴近群众、贴近生活”原则,围绕地震、防汛、台风等灾害的防灾减灾救灾以及家庭火灾相关知识,利用公众号组织一次防灾减灾知识竞赛,进一步向全社会宣传防灾减灾理念,普及防灾减灾知识,提高应急避险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,推动防灾减灾工作更好地为社会服务。
牵头单位:如皋市住建局
配合单位:如皋市应急管理局、如皋市教育局、如皋市科学技术协会。
(八)组织一次防灾减灾、安全教育体验场馆参观。
深入开展“防灾知识开门讲”活动,防灾减灾周期间(5月6日-12日)集中开放全市各个安全生产体验馆和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场馆,围绕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主题,科学设置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内容,各镇(区、街道)全面发动辖区企业、学校、社区、各类组织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,切实增强全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素养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认识,突出主题。开展“防灾减灾日”活动,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,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,有利于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,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、各镇(区、街道)人民政府(管委会、办事处)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、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,把做好“防灾减灾日”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、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,高度重视,统一思想,突出主题,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、取得实效,切实做到“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”。
(二)营造氛围,扩大影响。各镇(区、街道)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辖区和行业实际,创新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宣传教育机制,开展各类丰富多彩、群众喜闻乐见的防灾减灾活动。要以社区、学校、医院、机关事业单位、企业、施工工地、大型综合体等为重点,开展各类灾害风险基本知识和防范应对技能宣传教育,特别是要加强极端灾害性天气的风险识别和预警响应等宣传教育,提高公众主动避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。同时,以“防灾减灾日”活动为契机,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业务培训,并我市多发易发灾害风险,针对监测预警、抢险救援、转移安置、应急保障、医疗防疫等重点环节,因地制宜、注重实效,广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,切实增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能力。
(三)强化措施,确保安全。本次活动中,涉及面广,参与人员多,特别是应急疏散演练、公共场所大型活动,稍有不慎极易引发事故。因此,各项活动牵头组织部门要慎密思考、周密安排,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,制订应急预案,落实应急措施,有序组织实施,务必确定各项活动安全,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。
在“防灾减灾日”系列活动中,各部门各单位要注意收集保存影像资料。活动结束后,各有关部门和单位、各镇(区、街道)人民政府(管委会、办事处)要认真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成果,将六类工作情况统计表(详见附件)和书面总结报告,于5月16日前报送至市减灾办。
联系人:毛宏军,联系电话:15106271066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