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切实做好“五一”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
各镇(区、街道)人民政府(管委会、办事处),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,认真落实国家、省、南通市和我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,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,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,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,现就做好“五一”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树牢红线意识,严格责任落实
“五一”假期将至,群众出行、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加,人流、物流、车流剧增,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因素增多,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。各镇(区、街道)、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,超前研判形势,精准把握当前安全生产规律特点,深化细化防控措施,以“如履薄冰、如临深渊”的审慎态度,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。各镇(区、街道)要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要求,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,切实加强“五一”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,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,深入排查治理风险隐患,落实落地各项防控措施,切实做到守土有责、守土尽责、守土负责。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”要求,认真对照工作职责,加强监管,严格执法,协调联动,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。辖区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强化全过程、全时段、全方位安全管理,加强节日安全检查,加强应急值守,细化落实防控措施。
二、紧扣专项整治,强化安全检查
各镇(区、街道)、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、结果导向,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,突出15个重点行业领域和29项重点内容;要强化群租房、“三合一”场所、“厂中厂”三类场所专项整治“回头看”,明确专人负责,对三类场所总数、分布、居住(经营)人员数量等进行摸底,分类提供最新数据,采取“四不两直”方式开展部门联查,认真查纠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(此项工作,已列入巡视巡查重点)。同时,既要切实做好各级督导组交办问题整改,又要深入排查本辖区、本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;既要指导督促各类企业严守法律法规、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,又要加强监管执法,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,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。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,实行清单化管理,做到闭环管理;对能即知即改的问题隐患,做到立整立改;对一时难以整改的,要按照问题隐患整改落实“五到位”要求,明确整改责任、整改措施、整改时限,确保整改到位;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,务必要从严处置。
三、突出重点领域,强化风险防控
各镇(区、街道)、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始终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重中之重,切实加强安全监管。危险化学品方面,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特点,严格落实防火、防爆、防泄露、防中毒等安全措施,加强对重点部位、关键环节安全检查。要严格落实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,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、储存、经营、运输、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全流程、各环节安全监管力度。要充分发挥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作用,强化部门协调联动,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。要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,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、检维修、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。“五一”期间,危险化学品生产、储存企业,原则上不得进行动火作业。确需动火作业的须提级审批,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场实施监管。道路(水上)交通方面,要深刻吸取各类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,针对“五一”期间公众活动多的特点,加强对重点路段、危险路段、旅游沿线和重点水域、重点航道、重点渡口的安全监管,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,严厉查处超速、超员、超载、疲劳驾驶、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(船)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。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,严格车站、码头安全检查,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“三品”查堵制度,全面检查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运营状况,确保状态良好、运行安全。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、驾驶员的管理,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“异常驻留点和轨迹”发生。建筑施工方面,要吸取各类事故教训,扎实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“百日行动”,聚焦房屋建筑、水上施工等各类工程以及重大项目建设,突出起重机械、深基坑、脚手架、高支模等重点部位和动火作业、高空作业等关键环节,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,大力整治“三违”行为,从严从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。城镇燃气方面,要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充装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、使用等环节各类违法违规行为。按照《南通市非居民用户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实施指引》抓好落实。重点做好餐饮场所燃气、醇基燃料安全管理工作,全面排查整治餐饮场所燃气、醇基燃料安全隐患。消防方面,要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,突出高层建筑、大型商业综合体、地下工程、“三合一”、“厂中厂”以及“群租房”等重点场所,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力度,严肃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。要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,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,及时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。旅游方面,要督促各旅游景区落实安全措施,对大型游乐设施、游客运载工具以及特种设备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。要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,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加强游客出行安全教育,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。严格大型群众性集会活动审批和管理。同时,要扎实抓好工贸、特种设备、港口码头、烟花爆竹、电力、船舶修造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。
四、严格值班值守,强化应急处置
各镇(区、街道)、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重点抓好节日前后及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,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、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,规范事故报告制度,确保信息报送高效畅通。要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,加强恶劣天气和人流、车流监测,及时掌握和发布警示信息,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。要落实好救援队伍、装备、物资等应急资源,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,按照“快速隔离、科学处置、舆情管控、平稳善后”原则,第一时间果断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处置。
五、落实带队督查,强化闭环管理
各镇(区、街道)、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好领导带队督查安全生产活动,围绕问题导向,制定方案,深入基层和一线督导落实。市各牵头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好分管市委、市政府领导“五一”期间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,做好衔接保障工作,并将督查方案、督查图片资料、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统计表(见附件1)于5月18日(星期四)17时前报市安委办。
联系人:杨志锋 电话:87199133
邮箱:1639495074@QQ.com
各镇(区、街道)、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党政领导参照此方案,带队开展安全检查,及时掌握情况、发现问题、推动工作。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,加强分类监管,对整治情况要逐一进行验收复查。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,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,做到发现一处、整治一处、巩固一处。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,要坚决依法从严查处。市安委办将对各镇区和部门“五一”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。